商业奇才徐云龙在集团内备受爱戴,引得集团家族继承者张峰忌恨不已———为了顺利接班大位,张峰利诱徐云龙爱妻背叛丈夫,与自己联手设局令对方身败名裂、受尽百般折磨后被抛“尸”江底…然而天道昭彰,徐云龙竟侥幸逃生,从此化名“吴二苟”,以面馆丐婿的身份白手起家;他一路商海开挂逆袭,誓要打败张峰,东山再起!
女工康岚和丈夫于水感情甚笃。然而,一个年轻女孩的到来,扰乱了平静的生活,平时 剧照 疼爱她的丈夫居然提出离婚。善良的康岚无法接受现实,一追查竟发现丈夫是逃犯。 而此时,丈夫于水也面临痛苦选择:三年前,他将少女桑叶的姐姐误伤致残,为了照顾身患绝症的寡母,他畏罪潜逃。 和善良的康岚结婚后,他陷入了更加痛苦的自责中,他原想为寡母送终后向康岚坦白一切,投案自首,少女桑叶的突然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。 康岚了解到一切后,毅然地将身患绝症的婆婆接到身边治病,同时卖掉房子赔偿桑家姐妹 海报 。康岚的举动让于水彻底醒悟:立即投案自首才是真正的自我救赎。 秋日的早晨,于水跪别母亲,在康岚的陪同下走向公安局,他终于卸掉了长久来压在心头的包袱,走向通往新生的道路。
由于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谴责,以至失学外出打工,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沉默。李家辉愈加大胆,不久又公然登堂入室,对吴春芝施暴,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未遂。春芝忍无可忍,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,到公安局告发了他,并提供了无意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。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(未遂)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。但奇怪的是小县城的舆论不但不同情受害者吴春芝,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。吴春芝因这桩“桃色新闻”又闹得声名狼藉,无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去,只得远走他乡,去她的一个熟人处帮忙做一个纪念馆的筹备工作。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(19张) 不久,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诉,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,春芝因被丈夫发现怕丢丑而诬陷他“强奸”,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。律师通过种种努力拿到了“证据”,并在申诉活动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钱舞弊。原二审法院未经仔细调查取证,便轻率地将案子改判:李家辉无罪释放。 此事一公布,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充满同情的人无不欢欣鼓舞,涌到县检察院请愿,要求将做伪证诬陷他人的春芝逮捕入狱。同时,市报登载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策划的“揭露”春芝做伪证的文章,点名道姓地攻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坏女人,进一步推波助澜,混淆视听,县检察院竟然以这篇报道为据,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。本来就是背着“坏女人”名声抬不起头的吴春芝遭到了“灭顶之灾”,一直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,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“取保候审”的方式下出了狱,她感到天地虽大却难以容下她这个弱女子,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,为了用法律证明自己不是个“坏女人”,她以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产,筹集申诉的资金。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,她捡破烂、要饭、卖血,疾病缠身,历尽人间苦难,也得到了许多不相识的好人的无私帮助。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贷款二万元,到期无法归还,只得拆东墙补西墙,又找其他银行贷款。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、苦不堪言。省高院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,法官们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,终于证明录音磁带虽然被人改过,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无关。为了慎重起见,把案子定为铁案,不使李家辉再翻案,省高院又将案卷上报最高人民法院,予以请示。春芝抱着案卷到哪人到哪的决心,又抱病奔赴北京。法律是公正的,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高院,同意将案子再翻过来:重新判决李家辉有罪入狱。春芝终于讨回了公道。之后,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权,状告十多家登载侮辱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。法律再次显示了公正,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,宣判吴春芝胜诉,用事实向全国人民宣布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 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,六审六判,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,轰动了全中国,这在建国以来的法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。然而,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仍然不能理解她、原谅她,“坏女人”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笼罩着她,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……